相信大家常常都会在路上看到一些使用改装冰蓝色车灯或后雾灯的车!或者你也是使用这些灯泡的一员吗?那就要注意了!
近期, 大马警方在他们的面子书专页再次发出使用改装冰蓝色车灯或后雾灯的警告!
据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和执法总监Datuk Azisman Alias说,若在不恰当的情况下使用该改装冰蓝色后车灯或打开后雾灯,极大可能会导致交通意外!
这种改装灯和后雾灯将会导致交通意外的原因是因为这类灯泡拥有较大的眩光,会导致在后面的驾驶者感到刺眼。那么如果这种灯一直开启着,会对后面的驾驶者产生困扰,间接导致眼睛疲劳。
若哪位驾驶者不听劝告将会受到惩罚!警方会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94条文 (LN170/1959)开罚单给这些违规的驾驶者,罚款高达RM2000或者坐牢不超过6个月。
然而就在今年这6个月间,警方就开出了9,385张罚单,Datuk Azisman 表示,当局还可以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4条文扣押重犯者的车,以惩罚重犯者。
所以,小编在这里还是奉劝大家,千万不要随意打开改装冰蓝色车灯和后雾灯了!记得分享出去让大家知道,减少犯错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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